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一个人良好道德风尚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。邯山区阳光实验小学一(3)班李承泽同学就是这样一位拾金不昧的好榜样。
3月21日下午,一(3)班李承泽同学在校园附近捡到了一部手机,并停留在原地等待,最终及时联系上失主,将手机物归原主。失主十分感激,给她送来了表扬信。李承泽同学表示:“从小父母和老师就教导我们要拾金不昧、乐于助人,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。”
在升旗仪式上,副校长张军花给她颁发了“拾金不昧好少年”奖状,号召同学们学习她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,传递校园正能量,让传统美德在我们校园里继续发扬光大。
文字|冀珂
图片|冀珂
编辑|连粟萍
初审|刘俊英 李伟东
审发|李领娣